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3/2024-95063 | ||
组配分类 | 扶贫项目管理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乡振〔2024〕3号 | ||
下载阅读版本 |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稳定较快增收。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稳进提质助农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农办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浙财农〔2022〕2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就业帮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
(一)开发管理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乡镇)是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主体和管理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
(二)岗位数量及范围
根据乡镇、村(社区)工作特点,体现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结合当地项目建设和公益活动等实际,计划开发200个以上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见附件1),岗位主要包括但不限乡村道路维护、乡村保洁环卫、乡村绿化、乡村护林防火、乡村水电管理、乡村养老服务、乡村公共安全服务(宣传)、乡村公益设施管理、乡村公厕管理等公益性岗位。
二、安置对象
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人员须为“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在册低收入农户或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已享受县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扶持政策。
三、招用程序
(一)拟招用人员确定。各村(社区)要逐一核查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的就业情况,按照“零就业”家庭优先安置的原则,确定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名单。乡镇根据各村(社区)上报名单进行集中审定,原则上每村(社区)安排公益岗位不超过3个。
(二)拟招用人员公示。各乡镇、村(社区)对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拟招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年龄、安置岗位、招用时间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招用人员。
(三)拟招用人员备案。公示期满后,各乡镇将公示无异议的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招用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及电子件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签订。各行政村(社区)按有关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用人单位给予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补贴标准
(一)补贴渠道。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招用低收入农户的,岗位补贴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补贴标准。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补贴1005元/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三)补贴程序。岗位补贴每季度申报一次,各乡镇将《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两份报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审核后拨付到乡镇。
(四)补贴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岗位管理
(一)日常管理
1.出勤。管理主体应如实记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出勤情况和每次工作时间。
2.检查。管理主体应每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考核。管理主体根据岗位职责、出勤情况和工作完成情况等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进行考核。
4.退出。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出现以下情况:①被剔除浙农帮扶应用系统在册低收入农户(含家庭成员)名单;②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④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以及对社区、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⑤违反有关规定、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不适宜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⑥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⑧上述规定外其他应予解除或自动终止协议的情况。所在乡镇、行政村(社区)应及时予以退出并进行人员调整,严禁吃空饷,严禁冒名顶替,严禁“养懒汉”,退出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当月予以发放岗位补贴,从次月起停止发相关补助。
(二)档案管理
1.单位档案资料:各乡镇将确认招用人员材料、公示资料、审批资料及日常管理等相关资料整理后形成公益性岗位档案。
2.个人档案资料:各乡镇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等整理后形成个人档案,一人一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根据2024年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结合实际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工作,充分认识公益性岗位安置在促进低收入农户稳定就业,兜底民生底线上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统筹管理。各乡镇要统筹使用好人社、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公益性岗位指标,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高效机制,让每一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分发挥作用。综合运用政策宣传、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帮扶措施,鼓励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方式有序退岗,避免公益性岗位“一托到底”。
(三)监督检查。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退出工作,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防止虚报、冒领扶持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持续巩固精准帮扶成果。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管理情况和系统维护情况将作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24年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2.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申报表
3.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书
4.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招用汇总表
5.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明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