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乡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开展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苍南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提升任务的通知温应急(〔2024〕1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