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17/2024-94733 |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4-06-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高突发心脏骤停事件的救治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129号)、《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温州市红十字会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及相关应急救护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和《苍南县在公共场所新增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AED”设备采购经费116.2万元下达给你们,并相应追加2024年度“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列“31003 专用设备购置”科目,同时追减县卫健局卫生健康专项资金116.2万元。此项资金为省级“8+4”财政资金,希你们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另外,对以上资金去向及使用说明如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AED”设备采购经费7000元/台,共计166台,合计金额116.2万元。其中,54.6万元下达给苍南县人民医院(苍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16.8万元下达给苍南县中医院(苍南县中医院医共体)、44.8万元下达给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详见附件)。
附件:1、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AED”设备采购经费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