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霞关镇三澳村和长沙村核岛及常规岛安装加工区临时用地项目批后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8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查,对苍南县中广核浙江三澳核电厂一期工程霞关镇三澳村和长沙村核岛及常规岛安装加工区临时用地项目予以延续,批准用途为材料堆场、施工便道、临时办公房、钢筋加工厂等,用地面积为226800平方米。使用期限为2023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8日止,现予以公布。
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超审批范围、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修建永久性建筑物、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等违法行为,请向属地自然资源所反映,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 0577—59883503)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