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青松坐落于灵溪镇泰湖锦园7幢305室的《浙(2020)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315号》证书的作废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5-06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330327-20240430-0004468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06315号

蔡青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330327001113GB00170F00070026

灵溪镇泰湖锦园7幢305室

 

公告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