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22〕95号)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办、县住建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拟黄小伟等2人符合我县教育、卫健人才住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邓泽霖等14人为符合人才租房补贴享受资格人员,陈法桥等2人为符合人才租房补贴单位变更资格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止,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苍南县委人才办:0577-68881239;苍南县住建局:0577-59896004;苍南县人力社保局:0577-64757895。
附件:苍南县2024年度拟享受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单(5月份)
中共苍南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办公室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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