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捕捞,涉刑移送四人!

  • 发布日期:2024-04-03
  • 浏览次数:
  • 来源:苍南新闻网
  • 字体:[ ]

日前,两艘渔船在禁渔区捕捞,被县农业农村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当场查获,移交温州海警局苍南工作站进行后续追责。

当天,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所属中国渔政33025船在苍南顶草屿附近海域正常执法巡查期间,发现浙苍渔xxx及浙瑞渔xxx两艘渔船疑似在禁拖区域内进行拖网作业,执法船立即派执法小艇前去查看,两艘渔船看到执法人员靠近,立即加足马力离开。执法人员加速前往拦截,登临检查后发现两艘渔船在禁拖线内进行拖网作业,涉嫌违反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执法人员在确定违法事实、固定违法证据后将涉刑的两艘渔船共4名当事人移交温州海警局苍南工作站。

根据有关规定,凡机轮拖网渔业,即备有螺旋桨推进器的渔轮,拖曳网具以捕捞底层水产动物的渔业(不包括机帆渔业),都不得在禁渔区内作业。但经农业部批准,进行以调查、试验研究为目的的作业,不在此限。苍南海域有官山岛、七星岛两个产卵场保护区,在产卵保护区内,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禁渔。(通讯员 刘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