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90/2024-91375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炎亭镇 |
生成日期 | 2024-03-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苍南县炎亭镇人民政府 | 机构简称 | 苍南县炎亭镇人民政府 |
机构地址 | 苍南县炎亭镇人民政府 | ||
联系方式 | 057764540319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1:30,14:30-18:00;(冬季)8:3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
(一)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乡村振兴。持续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 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基层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基层相关行政 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基层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维护安全稳定。承担基层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六)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引导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为农村发展服务。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