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4年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7
  • 浏览次数:
  • 来源:县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你乡(镇)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4年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救助对象均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推送至我局财务系统直补到户。

附件:1.2024年2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及资金列表(表内人员均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2024年2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及资金列表(2024.1.31-2024.2.29).xls

苍南县民政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