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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58/2024-9127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苍南县钱库镇
生成日期 2024-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钱库镇委〔2024〕20号

中共钱库镇委 钱库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钱库镇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6
  • 浏览次数:
  • 来源:钱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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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

《钱库镇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已经钱库镇委、镇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钱库镇委  

钱库镇人民政府 

2024227


钱库镇工贸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镇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钱库产业竞争力,推动钱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惠企政策。

一、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1、强化企业人才保障

对引进“双一流”全日制高校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三年以上的工贸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招才引智活动的企业,给予参团代表50%的交通费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2、鼓励企业创优树品牌

为了提升钱库“品字标浙江制造”的知名度,推动钱库产业健康发展,对成功打造“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3、鼓励企业规模发展

对工业企业首次上规,并连续三年产值增速达15%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商贸企业首次上限,并连续两年营业额增速达15%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对服务业企业首次上规,连续两年在库并是正增长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当年新注册企业且网络零售额达500万以上的电商主体,经商务局确认符合要求后,给予奖励5万元。

4.鼓励企业会计积极工作

对工业企业产值5000万、3000-5000万、2000-3000万,全年增速分别达到10%15%25%以上,且全年研发经费增速及占比均在平均数以上,有规范完整统计台账的企业统计工作者给予每年2000元奖励。对批发及服务业、零售、住宿、餐饮销售额全年增速分别达到15%30%50%80%以上企业,有规范完整统计台账的企业统计工作者给予每年1000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5、鼓励企业参政议政

对产值总量超亿元或入选“钱库镇工贸企业白名单企业库”的优质企业,优先推荐安排县、镇两级党政班子领导驻企联系帮扶,助力企业做强做优;优先推荐参选“两代表一委员”,鼓励优质企业参政议政,提升优质企业荣誉感和获得感。

6、支持企业“数据”得地

对连续三年产值增速均超30%以上、产值总量达5000万元以上、且无自有合法工业产权厂房并入选“钱库镇工贸企业白名单企业库”的优质企业,按评分排名优先推荐入驻镇级标准工业园区;对连续三年产值增速均超40%、产值总量达8000万元或产值总量首超亿元,且无自有独立合法工业产权厂房,并有增资扩产需求的优质企业,可按评分排名优先推荐县政府给予单独供地。

7、支持企业挂牌上市

钱库规下(限下)企业改制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钱库限上企业改制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钱库规上企业改制股份制有限公司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在主板(包括境内境外)、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板块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100万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版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科创助力版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上市挂牌企业自动列入“钱库镇工贸企业白名单企业库”。

8、助推企业提档升级

对当年工业产值首超1亿元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对上年工业产值8000万元-1亿元(不含)、5000万元-8000元(不含)、3000-5000万元(不含),2000-3000万元(不含)且当年产值增速分别达到15%25%40%50%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首次纳统的批零住餐商贸业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对当年销售额增速分别达到15%30%50%80%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对于省级规下样本点企业营业收入(开票)增速25%以上企业,给予0.2元奖励;省级营业收入(开票)350万以上企业,给予0.5元奖励;省级营业收入(开票)950万以上企业给予0.8元奖励。对市级规下样本点企业首次营业收入(开票)200万以上企业给予1万元;首次营业收入(开票)500万以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9、支持企业抱团参展

每年组织钱库规上企业抱团参加展会,在苍南县给予的50%补助的基础上,钱库镇额外给予25%补助(展会需为苍南县认定并拥有苍南县补助)。

10、支持企业总部回归

在网红直播基地设置总部回归办公区,凡符合总部回归条件的(以县投促中心认定为准),并实现月度纳统的企业,在享受县政府给予的奖励补助外,可免费使用面积不多于1000平方米总部回归办公区域三年(先交后补,一年一兑现),并自动列入“钱库镇工贸企业白名单企业库”,享受白名单企业的相同待遇。凡符合贸易回归条件的(以县商务局认定为准),并实现月度纳统的企业,在享受县政府给予的奖励补助之外,可免费使用面积不多于240平方米的贸易(总部)回归办公区域三年(先交后补,一年一兑现)。

11、鼓励企业电商运营销售

企业自建自营的电商平台交易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企业借助第三方平台线上销售的,年网络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25万元。

12、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商

对企业年自营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给予每一美元奖励一分人民币,最高限额为20万元;对年跨境网络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万美元、8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10万元。

三、提升创新科研能力

13、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业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企业、省创新型企业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

14、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5%以上,且经税务部门认定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用于奖励科研人员和研发费用申报人员)。

15、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鼓励高校学生为我镇箱包印刷产业开展设计研发等实践活动,若高校学生设计研发的作品被企业采用的,给予每个作品奖励0.2元。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未尽事宜由镇党委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