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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60/2024-9126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马站镇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马政〔2024〕9号

马站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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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马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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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站镇委20249



中共马站镇委 马站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村(社)

为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固化总结各地夜查夜巡经验做法,靠前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应急响应处突能力,有力防控火灾事故发生,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夜查夜巡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常态夜查机制每周,由所有班子成员带队开展至少1次消防安全夜查(时间为晚上7点至22时),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组织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各村(社)、网格全面参与统一行动每日镇值班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每日一查”的夜查行动(时间为晚上7点至22时)。

二、建立健全常态夜巡打更机制。按照“我为大家巡一天,大家为我巡一年”理念,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结合“平安大巡防”工作,统筹村“两委”干部、“1+3+N”网格队伍等力量,全面发动党员、志愿者组织巡防队伍(登记流动人口1000人以下的村居(社区),不少于1组;1000-2000人的,不少于2组;2000人以上的,不少于3组。每组夜巡人员不少于2人),有条件的可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的夜间巡防,前半夜重点开展敲门入户提醒,做好违规住人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查纠等工作,并发放消防宣传提示单、手册,教育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后半夜重点做好巡防打更和“小火打早”等防控工作。要督促各小微园区、工业企业集聚点组织物业、企业、员工组建巡防队,重点对下班后的电源、火源、重要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园区员工宿舍、车间、厨房、危化品仓库等部位的夜间巡防。

三、建立健全重要时段提级巡防机制。遇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村(社)马站专职消防队和其他各类专业巡逻队于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组织开展对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的驻点值守、流动巡逻。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每日开展检查执法。

四、建立健全报备抽查机制。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要明确村居(社区)、企业(小微园区)巡防队伍名单、巡防重点区域、联络员,建立夜巡打更工作计划,将夜巡打更工作计划和常态夜查工作计划报消安委办备案。市、县两级消安委办牵头对夜查夜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报,重点时段建立每日督查通报工作制度。

五、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要广泛动员群众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夜查夜巡行动,制定各类激励政策,对于积极参与夜查夜巡的,在新居民积分加分、党员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与一定激励,并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市县两级消安委办会同应急消防管理站分级分类做好夜查夜巡队伍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八个一律”“三条限制”“三个关爱”措施》(温安委办〔2023〕38号),实现失职追责和尽职免责有机统一,对巡防人员发现火情并科学处理的,鼓励各共富委、职能科室、相关部门单位,各村(社)按照“一案一奖、一事一奖”原则给予一定奖励;对于夜查夜巡工作不重视、敷衍应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安全管理责任。请各共富委统计属地辖区夜查夜巡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26日前报消安委办

 

 

 

中共马站镇委  马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