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要求,现将《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xlsx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