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卫健局关于《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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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2236 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条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通知》(温卫发〔2023100号)整理汇总,形成《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详见附件)。本裁量基准清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裁量基准变化情况予以动态调整,特此公示。 

 

 

 

苍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