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苍南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糖、餐饮食品、糖果制品、饮料、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4个大类456批次,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445批次,不合格产品11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苍南县藻溪镇老菜市场李春琼销售的姜,噻虫嗪检出值(mg/kg):1.1,标准最大允许限为0.3。
2、金乡镇个体工商户袁群珍销售的生姜,噻虫胺检出值(mg/kg):0.9,标称最大允许限为0.2。
3、宜山镇个体工商户郑秋凤销售的生姜,吡虫啉检出值(mg/kg):0.94,标称最大允许限为0.5。
4、温州印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海苔油枣,大肠菌群检出值(CFU/g):920;900;900;900;880,标称最大允许限为n=5,c=2,m=10,M=100;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89000;92000;92000;92000;94000,标称最大允许限为n=5,c=2,m=10000,M=100000;酸价(以脂肪计)(KOH) (mg/kg):5.4,标称最大允许限为5。
5、宜山镇个体工商户戴陈香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检出值(mg/kg):0.07,标称最大允许限为0.05。
6、苍南县矾山镇王雪华蔬菜零售摊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检出值(mg/kg):0.316,标称最大允许限为0.2。
7、苍南县灵溪宫后陈农贸市场陈兰英销售的姜,毒死蜱检出值(mg/kg):0.033,标称最大允许限为0.02。
8、苍南县金荣餐饮店购进的手工面,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g/kg):0.405,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9、苍南县万豪豪生餐饮部购进的葱,克百威检出值(mg/kg):0.061,标称最大允许限0.02。
10、温州和兆酒店控股有限公司灵溪分公司购进的线椒,噻虫胺检出值(mg/kg):0.12,标称最大允许限为0.05。
11、苍南县马站菜市场李金霞销售的葱,镉(以Cd计)检出值(mg/kg):0.14,标称最大允许限0.05。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毒死蜱: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急性中毒症状包括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出汗、流涎、肌肉震颤,甚至抽搐、痉挛,昏迷。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红糖海苔油枣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上述红糖海苔油枣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受人员、工器具等的污染。
铅(以Pb计):铅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生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种植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过量摄入铅会引起急性中毒、造血系统损害、神经系统损害、肾脏损害、免疫系统损害、对骨代谢有影响、对内分泌有影响、生殖毒性、胚胎毒性、致畸致癌作用。
酸价(以脂肪计)(KOH):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食品中酸价超标会产生哈喇味。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运输条件不当等。食用酸价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肠胃不适等症状。
噻虫嗪:噻虫嗪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姜中噻虫嗪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噻虫胺: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低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食品中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生姜和线椒中噻虫胺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吡虫啉:吡虫啉是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上述生姜中吡虫啉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中毒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头痛乏力等症状,吡虫啉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生姜中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在植物根部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残留量超标。
镉(以Cd计):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规定,茄子和葱中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茄子和葱中的镉超标可能是受产地环境影响,通过未经处理的含镉工业废水、废气的排放,将镉溶解在土壤,对食品造成镉污染。食品中镉(以Cd计)含量只要在国标规定范围内,可以放心食用,但如果过量或者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对肾脏和肝脏造成伤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苯甲酸为常用食品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对多种微生物有明显杀菌、抑菌作用。一般情况食用添加少量苯甲酸的食品后对人体并无毒害,但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苯甲酸残留量超标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手工面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其存储期限而超范围添加。
克百威:一种广谱、高效、低残留、高毒性的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过量或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可能使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引起神经系统机能失调,从而导致脏器功能异常。葱中克百威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苍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