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黄庆忠等131户(含实物配租27户)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至3月13日。现对2023年度第八批共105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第八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