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苍南县道路运输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 发布日期: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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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苍南县道路运输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单部门检查任务)

序号

检查表名称

抽查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时间

关联信用规则

要求

1

对公共汽车经营企业的检查(双随机)

公共汽车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公共汽车经营企业

25%

1

3-10月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2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企业的检查(双随机)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

对车辆规模10辆以下的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对车辆规模10辆及以上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10%。

1-2次

3-10月

3

对货运场站经营企业的检查(双随机)

货运场站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货运场站经营者

30%

1次

3-10月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4

对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检查(双随机)

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

25%

1次

3-10月

5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双随机)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

现场检查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

50%

1次

3-10月

6

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双随机)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

20%

1-2次

3-10月

7

对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企业的检查(双随机)

三级及以下道路客运站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三级及以下客运站经营者

25%

1次

3-10月

按照E级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不足的部分由C、D级企业补足。

注:面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的检查,按照重点监管实施,不纳入本年度单部门随机检查范围。



2024年度苍南县道路运输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

(多部门检查任务)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对象

抽查部门

抽查类别

检查

方式

抽查对象比例

关联信用

规则要求

抽查

时间

任务执行要求

1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网约车平台公司

牵头

县交通运输局

JT28.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辖区内不少于50%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3-10月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参与

县市场监管局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2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抽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牵头

县交通运输局

JT07.道路客运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辖区内不少于50%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3-10月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参与

县市场监管局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3

对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双随机)

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牵头

县交通运输局

JT24.三类及以下机动车维修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辖区内不少于10%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3-10月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参与

县市场监管局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

4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情况的联合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牵头

县交通运输局

JT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监管

现场检查

100%

按照企业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A、B、C、D、E(对应交通运输信用等级AA、A、B、C、D)五级企业抽查概率组织。

3-10月

省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计划,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接收计划、制定任务、抽取检查对象,并负责牵头开展检查。

参与

县市场监管局        

A205.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