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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县级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4-03-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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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4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苍南县发展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4年苍南县发展改革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4年县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4年县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4年县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4年县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4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4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4年县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4年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规划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负责规划、计划的制定、审核、调整、评估等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审核、审批区域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落实好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中苍南县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提出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推进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负责海洋经济的发展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国土整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县及县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与管理;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承担“海西区”地区合作工作。

3.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分析和汇总财政、金融情况,参与制定财政、土地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编制全县企业债券的发行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核、申报和监管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我县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总体规划和方案实施中的协调工作;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指导全县中心镇、都市型功能区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5.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负责跟踪检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绩效和后评估工作;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以及县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储备、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根据分工,负责使用国内、国外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和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

6.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重点项目实施中的协调、服务、监督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招标投标;负责工程咨询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7.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提出全县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县各类园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负责全县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粮食等重要商品、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牵头负责央企对接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资方向;负责核准外商投资项目,上报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对外资转让项目的核准和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9.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等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及政策建议;提出农村、农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1.负责拟订重大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和能源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安排交通、能源建设项目。

12.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县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组织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粮食购销政策及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14.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市场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粮食购销计划,做好粮食供需平衡统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政府“订单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保障军队粮食供给。

15.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及粮食物流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粮食行业指导;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县内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做好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指导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指导粮食产业化发展,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6.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粮食风险基金;督促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协同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17.承担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并监督县级储备粮的收储、轮换、调配;监督检查并落实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18.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收费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地方政策;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配合有关部门审批管理收费项目;组织实施收费许可制度和年度审验制度,监督收费执行情况;参与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负责公开价格信息,办理价格投诉举报,处理价格争议,协调价格矛盾,维护合法价格权益。

19.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执法检查;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价格行为,依法调查、认定和处理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全县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价格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制定成本调查和监审的有关制度;根据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需要,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费用变化情况;承担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证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20.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制定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方案编制、专业保障队伍组建、物资筹措、战备储备点建设等工作,审批、审核国民经济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2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县级有关部门服务业职责分工建议;监测、分析全县服务业运行态势,组织调研服务业重点课题,研究服务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22.负责服务业项目的备案、核准、审批和转报;协调推进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县服务业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协调监督和组织考核等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功能区、中心镇等重点区域服务业工作,引导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生产力布局;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平台建设,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参与审核服务业用地出让条件。

23.指导协调服务业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发展和业态模式创新;参与指导协调金融业、旅游业、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总部(楼宇)经济、会展业和健康休闲等重点服务行业发展;培育扶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指导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指导协调全县市场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项目,协调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参与制定有关市场流通的政策意见;负责全县现代物流业的总体协调,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24.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考评体系,对县级有关部门、功能区服务业发展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价。牵头负责质量强县服务质量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建设、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参与安排协调服务业发展其他引导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服务业人才发展计划,协助做好服务业人才培育工作。

25.下属事业单位职能

(1)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资料受理、审核、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组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开评标等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服务活动;按照管理权限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文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的使用和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现场踏勘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汇总统计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协助你局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工作。

(2)苍南县重大项目前期服务中心(苍南县价格认证中心,苍南县铁路建设服务中心)

重大项目前期服务工作,承担县本级涉案、涉税、涉纪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3)苍南县经济信息中心(苍南县信用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协助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4)苍南县能源监察大队

负责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用能行为;负责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及行业安全监管等工作。

(5)苍南县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测中心

负责本县粮食经营者在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粮食和物资质量检验、监测、标准化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24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转移性支出。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154.91万元。

(二)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入预算415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75.68万元,下降57.3%,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压减项目预算资金支出。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19.49万元,占91.9%;政府性基金收入93.00万元,占2.2%,上年结转结余242.42万元,占5.9%。

(三)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支出预算4154.9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575.68万元,下降57.3%,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压减项目预算资金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1.84万元、国防支出49.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5.70万元、转移性支出490.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05.25万元,占53.1%;日常公用支出190.97万元,占4.6%;项目支出1758.69万元,占42.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4.9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19.49万元、政府性基金93.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2.5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239.9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1.84万元、国防支出49.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5.70万元、转移性支出490.00万元。

(五)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21.9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24.30万元,下降58.2%,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压减项目预算资金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21.84万元,占60.7%;国防(类)支出49.00万元,占1.3%;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万元,占5.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68万元,占6.4%;卫生健康(类)支出84.00万元,占2.2%;城乡社区(类)支出149.06万元,占3.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71万元,占5.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5.70万元,占2.2%;转移性支出490.00万元,占12.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5.8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主会场场地布置、温州日报版费和其他宣传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7.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打造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信用宣传推广和全县规划编制等综合工作所需要的办公费、宣传费、差旅费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83.9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425.00万元,主要用于差别化电价退还经费、节能宣传工作及能管员培训经费45.00万元,农村住房保险90.00万元、价格监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经费5.00万元、救灾物资储备专项资金60.00万元、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五优+五代”提质扩面专项经费92.00万元、

区域发展工作专项经费3.00万元、特色小镇专项补助资金120.00万元,以及价格认证中心在价格案件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的劳务费和制作鉴定文书等费用10.00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乡镇和建设平台500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进行统计申报指导、资料审核、台帐整理等相关服务。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5.00万元,主要用于本行政区域国防(人防)通信、防空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群众防空组织所需装备、器材和经费等。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支出(项)24.00万元,主要用于网络控制终端(含服务器费用);人防警报包括:数字电声警报控制终端、电声警报器、扬声器、二次供电、防空警报防误鸣系统控制终端采购等。

(9)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0.0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惠企政策奖励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9.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9.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5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单位养老方面的其他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7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7.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9.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149.0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单位业务大厅服务经费,包括租赁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网络维护费、电子评标专项费、专家评审费、档案整理费等开评标场地综合费,属交易平台公共服务业务。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7.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单位部分的公积金。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35.7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我县粮食安全应急任务的应急加工点、应急供应点、粮食价格监测点补助,和粮食局办公楼物业、八一建军节对驻苍部队进行慰问、签约超市及时提供应急保障物资等费用。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冻猪肉应急储备协议代储经费。

(20)转移性支出(类)区域间转移性支出(款)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项)49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对口合作资金。

(六)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6.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5.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9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32.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51.38万元,下降43.0%,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压减项目预算资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332.92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32.9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工程项目的包装宣传印刷费用和对接省市的差旅费10.00万元、苍南县投资“赛马”激励机制2023年一季度财政奖励经费119.92万元、全县村邮站运营经费和村邮员基本工作报酬83.00万元、苍南县投资“赛马”激励机制2023年二季度财政奖励经费120.00万元。

(八)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27.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县政府安排及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业务,未安排预算

2. 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万元,增长127.3%。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增多,业务量增大,上级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有所增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未安排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等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4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有所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苍南县发展改革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758.6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经济体制改革研究(项):指反映经济体制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的支出。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9.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国防动员方面的支出。

20. 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21.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费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指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反映粮食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

 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肉类储备(项):指反映猪、牛、羊等专项储备的有关支出。

 34. 转移性支出(类)区域间转移性支出(款)援助其他地区支出(项):指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的由受援方政府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

 四、2024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表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pdf2024年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