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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2023年度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苍南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苍政办〔2021〕5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各乡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审核,王健等503户(含实物配租242户)拟保障对象的信息已在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完毕,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现对2023年度第七批共257户公租房保障对象的资格予以确认。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苍南县2023年度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名单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