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作出的关于苍南县双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制印刷品和100吨金属标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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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作出的关于苍南县双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制印刷品和100吨金属标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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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双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制印刷品和100吨金属标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温环苍建﹝2024136

2024.12.4

见附件温环苍建[2024]136号苍南县双龙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纸制印刷品和100吨金属标牌建设项目2024.12.4.pdf

公告时间:2024124—202412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64759127   传真: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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