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9017/2024-100987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发布机构 苍南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4-1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苍财社〔2024〕149号关于收回苍财社〔2024〕126号文件艾滋病防治资金62万元并重新下达给县疾控中心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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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461号)和《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24年中央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艾滋病丙肝重点工作经费(第二批)分配说明的函 》(浙疾便函202443)等文件要求,现将苍财社〔2024〕126号文件原下达给县人民医院等三家医院的重大公共卫生中央62万元用于2023年艾滋病防控工作补助经费收回重新下达给县疾控中心(详见附表),原功能科目、经济科目保持不变,预算指标支出科目列“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采购指标),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苍财社〔2024〕126号文件重大公共卫生62万元资金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