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01/2024-101618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1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为什么要施行停车收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苍南县机动车辆不断增加,目前我县登记的汽车数量约21万左右,城市道路泊位数量约3万左右,供需严重失衡。城区主要道路两旁车位数量有限,部分停车位被一些饭店、酒店、铺面长期占用,造成城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车位周转率不高,导致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
根据苍南县苍南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2、67、175号《关于加强我县停车位建设和发展城市智慧停车的建议》的提案,落实政协委员提出停车难问题,实行路内停车收费,杜绝车辆长时间霸占车位资源,方便临时停车需求。
通过停车收费政策,一方面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和公共道路资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中心区域分流,实现车辆快停快走,缓解中心区域交通压力;同时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增加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逐步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
二、对实施停车收费后城区乱停乱放现象将如何解决?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我县积极采取了一些应对举措,主要有三项。一是积极谋划城区公共停车设施的发展与建设。二是出台了《关于灵溪镇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办法》,三是加强现有停车位的管理,在城区实行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做到快停快走。
成立了由县交警大队和县城市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静态交通管理联动,进一步加强对城区违规停放车辆的依法管理。一是对短时违规停放的车主进行告知,未及时驶离的机动车进行抄告处罚;二是对停放时间长、报废车、违章车的车辆进行拖移,确保城区停车秩序规范有序。
三、实行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什么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1〕408 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浙价服〔2014〕167 号)等规定。
四、为什么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只是前30分钟免费停车?
我局在考察周边县市区,并组织相关部门多次研讨的基础上,大部分相关单位和个人认为免费停放30分钟较为合理,能在实行停车收费的同时给予市民合理的免费停车时间,符合群众的需求,在解决车辆停放问题的同时也利于市民的出行。在30分钟后开始分时开始收费,避免长时间占用车位现象,有利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因此,在结合我县实际、参考我市其他县市、综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将免费停车时间确定为30分钟。
五、城区停车收费的经营主体是谁?
2022年12月1日,苍南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取得苍南县各乡镇建成区机动车道路公共停车位(包括拟建)及公共停车场(包括拟建)20年的经营权。因此,苍南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是我县停车收费的主体。
六、对哪些车辆予以免收停车服务费?
1.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工程抢修、环卫清运车等车辆;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七、如何缴费?
苍南县数据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引入了国内先进的智能收费系统。该系统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车主即可自行缴费,无需等待收费员,大大节约了缴费时间。缴费流程如下:
2、直接扫码“停车小票”缴费。(备注:尽量避免现金缴费)
八、公共停车收费服务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1、适用范围:苍南县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公共停车场及占用公共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
2、管理类别:
核心泊位区域:玉苍路(龙渡路-春晖路)、车站大道(康乐路-学士路)、人民大道(湖滨路-春晖路)、仁英路(湖滨路-春晖路)。
一级泊位区域:城中路(江滨路-沪山路)、江湾路(江滨路-沪山路)、车站大道(江滨路-学士路)、车站大道(康乐路-站南路)、河滨路(金乡路-车站大道)、体育场路(玉苍路-建兴路)、玉苍路(公园路-龙渡路)、人民大道(江湾路-湖滨路)、人民大道(春晖路-体育场路)、仁英路(车站大道-湖滨路)、仁英路(春晖路-体育场路)、灵海大道(苍南大道-兴园路)、苍南大道(成功路-玉苍路)。
二级泊位区域:除灵溪镇划定上述泊位之外的道路区域包括其他乡镇泊位。
3、收费时间:道路停车收费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20:00,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特殊路段除外)。
(解读机关: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