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浙江钻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500 吨彩 印塑料编织袋及 1000 吨柔印塑料编织袋改 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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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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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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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钻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500 吨彩 印塑料编织袋及 1000 吨柔印塑料编织袋改 扩建项目

苍南县灵溪镇新奥士小微园 4 栋 103 室、203 室、 303 室、403 室、503 室

浙江钻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通过增加设备,调整原辅料用量扩大产能最终达到年产 7500 吨彩印塑料编织袋和 1000 吨 柔印编织袋的生产规模

<20241128日>在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浙江钻亿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7500 吨彩 印塑料编织袋及 1000 吨柔印塑料编织袋改 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详见环评报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4759127   传真:0577-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