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苍高速公路宜山镇东跳村安置点林定晃等24户16间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批前公告及听证告知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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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苍高速公路宜山镇东跳村安置点林定晃等2416间个人建房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批前公告及听证告知公告

因瑞苍高速公路项目宜山镇东跳村安置点项目建设需要,申请人林毓元、林宗利、林定贝、林宗信、林宗用、林宗会、林宗叠、林宗朋、林荣浪、林荣铅、林荣富、赵光寅、林茂康、林荣敬、林荣共、林荣准、林定晃、林一径、林宗敏、郑乃亮、朱昌省、林宗泼、陈志光、林帮浩2420241218日向我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的申请,要求在宜山镇东跳村C-68-7地块(灵宜线旁位置)申请拆迁安置个人建房,项目拟建1168层公寓式住宅。拟规划用地面积4074.46M2,建筑占地面积795.8m2,建筑面积6719.69m2。现根据《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联合批前公告,其平面图和立面图如图所示。

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拟许可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20241219日至20241228向我局异议,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如申请听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反映途径:

1.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413室;

2.宜山镇环城西路205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宜山自然资源所;

3.联系电话:0577-647872720577-59998873

二、反映要求:反映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219

宜山镇东跳村林定晃等24户公示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