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9/2024-101332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宜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4-12-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温州市苍南县宜山甲底村来信人反映,村中环境脏乱差,来自服装厂家的布角料随意堆放。”信访件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对信访内容进行调查,核实信访内容属实与否,深入了解信访矛盾纠纷存在的根源。
整改目标:积极与群众做好协调沟通,改善村中环境卫生状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整改措施:对宜山镇甲第自然村内脏乱环境开展全面整治行动,责令村内的服装加工厂业主自行拆除及清理乱搭建的雨棚、布料等;针对村内河滨小区乱停车现象划定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加强村民环保意识的宣传和保洁服务公司的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效果:通过对宜山镇甲第自然村内脏乱环境全面整治,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得到根本解决;在河滨小区内划定停车位,规范了小区停车秩序,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强保洁服务管理,增加保洁频次,彻底改善村内环境脏乱差现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
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苍南县宜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张志快 联系电话:13587819700
联系地址: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311办公室
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