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浙江省扶贫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浙江省扶贫办《关于实施“雨露计划”工作中严格按扶持范围执行的通知》(浙扶贫办〔2018〕9号)、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补充解释》等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雨露计划”扩面实施的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接受教育,加大教育帮扶力度,减轻低收入农户家庭负担。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2025学年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就学助学补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全县范围内录入“浙农帮扶”系统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其他年度已享受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雨露计划”补助的对象,且仍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的)、就读于全日制高中以上到大学本科的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
二、扶持标准与周期
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生每学年给予3000元的助学补助。
补助周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为本次补助周期。
三、扶持程序
1、农户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学生自主申报。
在县内就读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高中无须提供就读证明,填报《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学生身份证、学生“一卡通银行账号”(市民卡)复印件。
在县外就读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填报《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学生身份证、学生“一卡通银行账号”(市民卡)复印件。同时提供就读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学生证的入学登记注册信息。也可灵活选择其他证明材料,如学生证上每学年注册信息的复印件,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上的学籍报告,帮扶干部、驻村干部走访了解掌握就读情况的签字证明。
接受全日制大专(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教育的学生,填报《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提交学生身份证、学生“一卡通银行账号”(市民卡)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上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2、乡镇审核。各乡镇根据低收入农户提交的材料,及时对申报对象的符合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乡镇经办人员编写档案编号(编号格式见附件1说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和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版)上报县教育局、县乡村振兴局。
3、部门联审。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各乡镇移交的《助学补助申请表》等材料中的学生就学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审核公示。
4、资金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乡村振兴局和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发放助学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银行账号” 直补到户。
四、工作要求
1、助学补助每一学年安排一次,由乡镇政府负责低收入农户身份审核和申报。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各乡镇需在2024年10月31日之前上报相关材料(含电子版)。
2、各乡镇要加强教育扶持政策宣传,严格把握补助条件,做好初审和上报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乡镇的沟通协调,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开展效果监测评估;县教育局要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做好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申请补助的资格审核,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附件:1.助学补助申请表
2.苍南县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助学补助申请汇总表
苍南县乡村振兴局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财政局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苍南县乡村振兴局林若,联系电话:68683701。
苍乡振〔2024〕11号 关于实施2024—2025学年低收入农户就读全日制高中至大学本科助学补助(含“雨露计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