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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9034/2024-100069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8-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

关于开展2024年《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06
  • 浏览次数:
  • 来源:县金融中心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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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拓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普法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现就做好我县《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8-9

、宣传重点

各乡镇要发动网格团队、村社干部,在开展夜查、夜巡过程中,进村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做到入户宣传全覆盖。村(社)利用宣传栏、宣传窗张贴宣传海报,突出重点部位宣传,利用村社内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标语宣传,做到村社全覆盖。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行动,运用网站、报纸、电视、微信、QQ群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普法活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组织谋划,开展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本辖区宣传工作,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到工作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拓宽宣传阵地。积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地铁等传统宣传阵地,发挥主流媒体权威引导作用,开展全年常态化宣传。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阵地。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推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单位、进网点。

)创新宣传手段。精准把握宣传教育规律,紧扣群众关于涉黑涉恶的知识盲区认识误区,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等方式,推出更多有温度、接地气、能感染人和引导人的宣传作品。积极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提升宣传互动性。建强志愿宣传队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反有组织犯罪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苍南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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