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29/2024-99905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供销社 |
生成日期 | 2024-10-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 |
各基层供销社: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大力推动“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基层组织赋能强基建设”在我县全面的实施,决定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供销社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基层组织赋能强基建设”建设任务要求,每位县社领导原则上联系1—2 家基层供销社,由领导分管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具体安排
庄才泛(党委书记、主 任):联系苍南县五凤供销社;
陈真松(党委委员、副主任):联系苍南县灵溪供销社、苍南县藻溪供销社;
陈加泼(党委委员、副主任):联系苍南县马站供销社、苍南县赤溪供销社;
王 调(党委委员、副主任):联系苍南县金乡供销社、苍南县宜山供销社、苍南县钱库供销社;
颜厥实(党委委员、副主任):联系苍南县桥墩供销社、苍南县矾山供销社;
三、联系内容
(一)加强指导督导。围绕贯彻落实省、市供销社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了解掌握基层供销社的工作情况;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整体规划指导,着力帮助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综合能力;抓好工作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深入调查研究。领导每年应到所联系的基层供销社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访谈、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基层干部群众交流,聚焦群众和基层反映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有力推进解决。注重做好政策宣传,总结、提炼、推广工作典型和亮点。
(三)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帮助基层供销社争取支持政策和合作资源,持续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帮助打通工作中遇到的痛点堵点,为基层供销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苍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