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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1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中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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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中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的公示

 

《苍南县上江未来社区局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报告》由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草案向社会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到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64787272    68885660

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推进未来社区全域落地,加快打造共同富裕实现现代化基本单元,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未来社区创建工作。2022年7月27日,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出了《省风貌办关于开展第六批城镇未来社区创建的通知》。2022年11月15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省建设厅 省风貌办关于公布浙江省第六批未来社区创建名单的通知》温州苍南上江社区被纳入浙江省第六批普惠型未来社区创建名单,创建类型:旧改类。

苍南上江未来社区根据《浙江省未来社区创建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地块现状设计场景。为了实现各场景配置,除现有场景功能外仍需增补及新建一些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分析,需新建及增补的项目有幼儿园,托幼中心,地下车库及智慧停车楼,社区礼堂、小贩中心、幸福学堂、共享书屋、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健康管理中心、长者食堂、智能服务中心等。

根据《苍南县上江小区详细规划局部修改报批成果(2009)》原中央花园处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及中心绿地(配建地下车库),目前规划尚未实施;另有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7-5-3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8%,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 30%。因规划未实施,现状为地面停车场。

为完善上江未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确保项目建设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本规划论证报告。

二、项目概况

1.社区概况

上江未来社区用地位于苍南县灵溪镇上江社区及周边区块,苍南中学以东、仁英河以西、建兴东路以南、仁英路以北地块,本项目总改造范围约25公顷。该地块内多为居住用房,配套如菜市场,老年公寓,卫生服务站,党群服务站,等的公共服务设施。

2.地块现状

《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07-5-3地块,容积率 2.5,建筑密度 28%,建筑限高60米,绿地率 30%。因规划未实施,现状为地面停车场。

3.论证内容

结合上江未来社区未来场景创建,需要在07-5-3地块新建智慧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

原控规07-5-3地块为商住地块,现根据配建需求,地块性质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同时配建公共停车场,需对原控规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进行调整。

三、指标调整必要性分析

1.促进城市内部更新,推动未来社区建设

通过数字赋能社区,以党建智治和“一老一小”公共服务为核心,本着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的未来社区理念,将上江社区打造成为“数智生活 美美与共”的高品质生活的理想社区典范。让群众的美好“民生愿景”变成了可感可及的“幸福实景”。为居民提供一个卫生、安全、方便和舒适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相对完善的,人性化的空间和文明的居住环境。

随着周边更新及未来社区建设的推进,地块建设需求迫切,地块的开发建设为周边地块的开发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有利于推动周边地块开发建设。

2、满足地块划拨规划条件的设立

综合考虑整个上江未来社区的规划建设,需要加大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停车配置的需求。加大中心绿地地块地下车库建设规模的同时还需要调整07-5-3地块性质,将07-5-3地块作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建设智慧停车楼及配套服务设施以满足建设未来社区所需配套及服务周边社区。

鉴于上江未来社区开发建设的紧迫性,本次规划编制迫在眉睫。同时,通过规划论证,能正确的反映地块建设发展的需求,验证规划论证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并结合现有的各项规范、文件和要求,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落实,使地块开发更具合理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本次规划论证具有较强的必要性。

四、指标调整合理性分析

07-5-3地块用地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分析

原《苍南县县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07-5-3地块为商住用地,用地性质为CR。现本地块需规划建设智慧停车库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分类指南》(2021),07-5-3用地性质调整为Rcs,代码0702。

2)控制指标分析

通过规划总平面模拟方案计算分析,本地块建议建筑密度取值为50%,容积率控制在2.5,绿地率指标为20%,限高控制为24米。停车位配置不少于200个。

根据《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中关于建筑退让的有关规定。南侧后退道路红线5米;西侧后退道路红线5米;东侧退让仁英河10米。北侧07-5-2用地基本已建设完成,与07-5-3地块相邻的现状为居住小区道路,故北侧退让用地红线3米。

3)市政影响分析

主要出入口设置于仁英路,尽量远离交叉路口。次要出入口设置于春晖路尽量远离交叉路口。减少出入口对城市道路造成交通影响。不可开口线参照原控规控制。

五、规划设计条件

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同时考虑方案试摆的局限性以及给控制指标留下弹性空间,建议07-5-3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如下表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规定性指标

地块性质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

容积率

绿地率

配套设施

(㎡)

%)

m)

%)

07-5-3

4913.2

Rcs

50

24

2.5

20

停车位≥200个

 

六、结论和建议

1.结论

本地块的规划用地科学合理,适宜建设。

2.建议

建议主要出入口设置于仁英路,尽量远离交叉路口

 

七、附图

1.区位图

2. 07-5-3用地性质修改前后对比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