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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1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苍南县住建局应急处突工作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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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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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基层所:

为迅速、有效地应对平安维稳、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极端天气等方面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减少事故对公众生命、财产和健康的威胁,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现制定《苍南县住建局应急处突工作预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苍南县住建局应急处突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平安维稳、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极端天气等应急处突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构建“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突体系,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安全和稳定,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运行。

二、组织架构

(一)应急处突指挥部

指 挥 长:陈  松

副指挥长:董文献、叶友贤、林昌管、陈余胜

成    员: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法规科、建筑业科、市场科、安监站、质监站、危改办、物业指导中心、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负责协调和统筹平安维稳、防汛防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络舆情、极端天气应对等应急处突工作,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项情况,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董文献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住建领域应急处突的各项综合协调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认清应急处突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平安维稳、防汛防台、安全生产、极端天气应对等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各处置组要制定出台完善专项预案,全体干部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确保各项应急处突工作顺利完成。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单位要保证指令畅通,接到指令后,必须行动迅速,按照相应要求,落实各项应急任务。各科室要将到场情况、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及时、持续地向指挥部反馈和报告。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应急预案职责,主动担当,靠前一步,相关科室要积极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要做好工作督查和纪律检查,做好组织和纪律保障。

附件:1.县住建局平安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2.县住建局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

3.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


附件1

苍南县住建局平安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我局平安维稳工作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平安维稳处置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小范围,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状况,制定平安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预防为主,提前介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排查、及时化解住建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做好信访工作及群体性事件的早期预防工作。依法维稳,快速反应。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严格依法办事,同时注意把握政策,讲究工作方法,区别对待,化解矛盾、稳控事态。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苍南县地区应当由县住建局负责处置的各类突发危害社会稳定的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安排

组      长:陈  松

副  组  长:董文献、叶友贤、林昌管、陈余胜

成      员: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科技设计科、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矿山井巷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机关党委、房屋征收指导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城乡建设档案与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投标和造价服务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基层所。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董文献,负责全面协调平安维稳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董文献

副组长:张  扬

组  员:办公室(陈祥祥)、人事教育科(谢翔)、机关党委(吕杰)、法规科(包莹莹)

主要职责:一是发生突发事件时,为事件处理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二是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三是负责向县委政法委汇报涉稳事件突发情况及处置情况,请求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处置。

(二)应急处置组

1.房地产领域纠纷化解小组

组  长:董文献

副组长:陈孙文

组  员: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董密)、科技设计科(刘荣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陈德泽)

主要职责:处置涉及房地产开发引起的,主要包括房地产市场、建筑设计、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群体性信访投诉事件。

2.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化解小组

组  长:叶友贤

副组长:陈善都

组  员:招投标和造价服务中心(杨瑞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夏顺森)、各基层所

主要职责:处置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合同欠款等恶意讨薪而引起群体性信访投诉事件。

3.物业服务领域纠纷化解小组

组  长:林昌管

副组长:陈德泽

组  员: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夏顺森)、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黄素菲)、各基层所

主要职责:处置涉及物业服务领域引起的群体性纠纷,主要包括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用途、拒不移交相关资料、违规调整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引发群体聚集冲突事件。

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纠纷化解小组

组  长:叶友贤

副组长:邓杰

组  员:建筑业科(陈善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董密)、各基层所

主要职责:处置涉及因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信访投诉事件。

(三)舆情应对组

组  长:董文献

副组长:黄众

组  员:办公室(杨盛煌)、人事教育科(叶杨)、法规科(叶信培)、建筑业管理科(陈善都)、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夏顺森)、物业指导服务中心(陈德泽)、施工安全监督站(邓杰)

主要职责:负责对外发布信息,处理应对突发事件对外宣传的协调联络工作,做好舆情收集管控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董文献

副组长:黄众

组  员:办公室(郑上飞)、人事教育科(叶杨)、法规科(陈希鹏)、机关党委(吕杰)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应急力量。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标准。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三类:

1、特别重大涉稳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50人以上;(2)1人及1人以上到北京上访或到省委、省政府等敏感地区聚集上访;(3)人数较少但采取围堵公共场所等极端行为和其他可能造成极恶劣影响的事件。

2、重大涉稳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20人以上50人以下;(2)5人及5人以上到市委、市政府和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事件。(3)人数较少但采取围堵公共场所等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3、较大涉稳事件。(1)一次参与人数10人以上20人以下;(2)3人及3人以上到县委、县政府和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3)人数较少但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二)响应程序

各科室、基层所要密切关注各领域平安维稳动态,严格落实苍南县住建领域平安一日清工作,对于涉及平安稳定问题应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的响应标准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涉稳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一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赴现场指挥处置,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及有关成员到现场协助指挥;二是应急处置组1小时内上报事件及现场处置情况,综合协调组审核后报县委政法委,并上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三是舆情应对组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每6小时汇总舆情动态情况;四是后勤保障组配合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2、发生重大涉稳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一是领导小组组长坐镇指挥,领导小组常副组长及分管副组长赴现场指挥处置,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及有关成员到现场协助指挥;二是应急处置组3小时内上报事件及现场处置情况,综合协调组审核后报县委政法委,并上报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三是舆情应对组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每12小时汇总舆情动态情况;四组后勤保障组配合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发生较大涉稳事件,立即启动预案。一是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赴现场指挥处置,应急处置组及有关成员到现场协助指挥;二是应急处置组3小时内上报事件及现场处置情况,综合协调组审核后报县委政法委;三是舆情应对组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每24小时汇总舆情动态情况;四组后勤保障组按规定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后续处置

(一)及时反馈复盘。突发性群体涉稳事件解决后,群众被劝离,综合组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处置和复盘情况,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涉及人数、金额等)、采取措施、处置结果、下一步处置措施。

(二)持续跟进处置。针对突发性群体涉稳事件的起因,要妥善处置,后续化解稳控持续跟进,直至该因处置完毕。涉及行政违法的由事权所在业务科室负责做出行政处罚,非我局执法事项的向事权单位移交违法线索或者移送违法案件,涉及刑事违法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罚。突发性群体涉稳事件处置完毕后,由领导小组决定宣布应急结束,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处置情况,由政策法规科上报县委政法委。

(三)举一反三源头治理。要牢固树立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思维,从事件本质出发,摸清痛点、难点,厘清突发事件真正起因,编制典型案例,加强隐患排查,真正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附件2

苍南县住建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防汛防台指挥部工作安排,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构建“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分工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防台体系,全面提升住建系统防汛防台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台灾害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应当由住建局负责的防汛防台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安排

组  长:陈松

副组长:董文献、叶友贤、林昌管、陈余胜

成  员:办公室、人教科、建筑业科、安监站、质监站、危改办、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苍南设计研究院、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

防汛防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建筑工程组、房屋安全组、物业小区组,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科,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叶友贤,负责全面协调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一)综合保障组

组  长:黄  众

成  员: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建筑业科

职  责:综合协调局系统抗台防汛工作,保障信息畅通,及时统计报送数据,做好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应急力量。

(二)抢险救援组

组  长:叶友贤

副组长:陈善都

成  员:建筑业科、安监站、质监站、危改办、物业指导中心

组建专家团队,调用局应急抢险队(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应急救援队)和协会防汛防台抢险队(苍南县建筑业协会防汛抗台救援队),组织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三)建筑工程组

组  长:叶友贤

副组长:邓杰

成  员:安监站、质监站、各基层所

职  责:加强在建工地安全防范,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巡检,督促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落实防台各项措施,做好工地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四)房屋安全组

组  长:林昌管

副组长:林森

成  员:危改办、苍南设计研究院、基层所

职  责:加强房屋使用安全防范,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加强城乡危旧房隐患摸排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指导督促乡镇做好危房人员转移工作。

(五)物业小区组

组  长:林昌管

副组长:陈德泽

成  员: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各基层所

职  责:督促物业企业落实防汛防台等相关措施,启动防汛防台预案,向业主发布防汛防台信息,提示业主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及防高空坠物,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属地政府、住建所、物业指导中心,并及时组织物业人员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做好灾后复产及物业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标准。按照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险情(Ⅳ级)、较大险情(Ⅲ级)、重大险情(Ⅱ级)和特别重大险情(Ⅰ级)四级:

1.一般险情(Ⅳ级)。(1)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县,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县。(2)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全县将发生较大范围50毫米以上降雨;或实测全县日面雨量达50—8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3)水(潮)位:鳌江站3.85—4.10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接近汛限2.89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接近汛限3.0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接近汛限2.82米;桥墩水库接近汛限水位47.69米;吴家园水库接近汛限水位40.49米(85高程)。(凡符合上述3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险情。)

2.较大险情(Ⅲ级)。(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靠我县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县近海转向。(2)全县实测日面雨量达80—10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3)水(潮)位:鳌江站4.10—4.35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2.89—3.0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3.0—5.7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2.82—3.0米;桥墩水库超汛限水位,接近正常蓄水位52.19米;吴家园水库超汛限水位,接近正常蓄水位44.5米(85高程)。(4)建筑工地地下室或基坑内严重积水,未影响基坑支护稳定状态,民工宿舍未出现明显安全隐患。(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险情。)

3.重大险情(Ⅱ级)。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县沿海北上.2.全县日面雨量达100—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3.水(潮)位:鳌江站4.35—4.60米;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3.0—3.50米;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5.7—7.10米;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3.0—3.20米;桥墩水库水位超正常蓄水位,接近防洪高水位61.05米;吴家园水库水位超正常蓄水位,接近防洪高水位46.45米(85高程)。(4)建筑工地出现严重积水,发生民工宿舍倒塌、基坑支护坍塌、大型起重机械倒塌等情况,未造成人员伤亡。(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险情。)

4.特别重大险情(I级)。(1)县气象局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2)全县实测日面雨量超过150毫米,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毫米,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毫米,并且县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大雨以上。(3)水(潮)位:鳌江站4.60米以上;江南河网(宜山为代表)3.50米以上;南港水系(灵溪为代表)7.10米以上;马站河道(沿浦为代表)3.20米以上;桥墩水库水位61.05米以上;吴家园水库水位46.45米以上(85高程)。(4)受灾害影响,建筑工地发生大型起重设备倒塌、基坑支护坍塌、触电、洪涝灾害、民工宿舍倒塌等情况,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凡是符合上述4条中的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险情。)

(二)响应程序

各科室、基层所要密切关注防汛防台动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对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要随时报送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防汛防台响应标准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险情(Ⅳ级)时,立即启动Ⅳ级响应。综合协调方面,综合保障组要做好安监站、质监站、设计研究院专家团队人员以及局应急抢险队、协会防汛防台抢险队人员的准备,做好局网络通信、供电及后勤物资保障,做好防汛抗台应急物资盘点,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发现的隐患问题,统计报送数据给局应急处突指挥部办公室。施工现场方面,建筑工程组要组织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防范检查。危旧房方面,房屋安全组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房屋安全事故,进行安全鉴定监测分析,评估预判。物业小区方面,物业小区组要向物业企业发出预警,要求落实人员值班,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加强巡逻,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检查物资、设备准备情况。

2.发生较大险情(Ⅲ级)时,立即启动Ⅲ级响应。分管领导到岗到位,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人员到岗到位,各科室负责人到岗到位,其他工作人员通信保持24小时畅通。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召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会议,防汛防台小组下设各组汇报当前险情。施工现场方面,建筑工程组要督促各在建工地做好停工准备,同时做好住宿临时工棚内人员的转移准备。临江临水、易淹易涝、深基坑、高边坡、水上作业点、隧道、上跨或临近既有道路等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应停止施工,视情提前转移低洼地带等易受风暴、地质灾害侵袭的施工场所相关人员至安全地带。危旧房方面,房屋安全组协助属地乡镇做好危房居住人员分类、梯次转移工作,防止回迁入住,并汇总转移人员数据和工作信息。物业小区方面,物业小区组通知项目负责人到场指挥,向业主宣传做好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室外悬挂物是否松动、屋面排水是否畅通、地下室排水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物资储备是否到位等,对高大树木进行加固,加大巡逻密度。综合协调方面,综合保障组督促局应急抢险队、协会防汛防台抢险队做好各项准备,并做好人员、物资保障和统计报送工作。局应急抢险队负责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3.当发生重大险情(Ⅱ级)时,立即启动Ⅱ级响应。局机关所有人员到岗到位。局长或其委托的副局长召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会议,防汛防台小组下设各组汇报当前险情。施工现场方面,建筑工程组要组织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做好住宿临时工棚内人员的转移工作,汇总转移人员数据和工作信息,在建工程一律停工。危旧房方面,房屋安全组协助属地街镇完成危房居住人员的转移工作,防止回迁入住,并汇总转移人员数据和工作信息。物业小区方面,物业小区组通知企业负责人到场指挥,向业主宣传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全面检查室外悬挂物、排水管网、设施设备、物资储备等,对隐患点落实应急措施,对高大树木进行加固,加大巡逻密度,加强地下车库值班值守,一有险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车辆转移和人员撤离。综合协调方面,综合保障组督促局应急抢险队伍、协会防汛防台抢险队做好各项准备,做好人员、物资保障和统计报送工作。局应急抢险队落实24小时人员值班。

4.当发生特别重大险情(I级)时,立即启动I级响应。局机关所有人员到岗到位。局长召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会议,防汛防台小组下设各组汇报当前险情。施工现场方面,建筑工程组要组织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抢险救灾,确保工地停工、人员转移,汇总受灾情况、转移人员数据和工作信息。危旧房方面,房屋安全小组要协助属地街镇确保危房居住人员转移,并汇总受灾情况、转移人员数据和工作信息。物业小区方面,物业小区组要通知企业负责人到场指挥,向业主宣传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全面检查室外悬挂物、排水管网、设施设备、物资储备等,对隐患点落实应急措施,对高大树木进行加固,加大巡逻密度,加强地下车库值班值守,一有险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车辆转移和人员撤离,做好底层易涝点人员撤离工作,小区停止室外活动、施工。综合协调方面,综合保障组要根据局应急处突指挥长指令,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局应急抢险队做好24小时备勤待命。

(三)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根据局应急处突指挥部的指令或通知,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或结束应急响应。

四、后续处置

当局应急处突指挥部通知结束应急响应后,局防汛防台小组组织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对灾后的危旧房、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做好遭受雨水浸泡房屋的安全检测工作。做好物业设施、设备毁损需要维修的专项资金审核,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确保应急资金快速启动。做好灾情评估,分析原因,总结工作经验。


附件3

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特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苍南县在建工程在施工期间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质量安全事故(不含破坏性事故);苍南县辖区内各类危旧房屋发生坍塌或承重结构严重损坏等险情;辖区物业小区发生的一般、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等。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安排

组      长:陈  松

副  组  长:董文献、叶友贤、林昌管、陈余胜

成    员:办公室、人教科、建筑业科、安监站、质监站、危改办、物业指导服务中心、设计院、各基层所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建筑工程组、房屋安全组、物业小区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叶友贤。

(一)综合保障组

组  长:董文献

副组长:黄众

成  员: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建筑业科、科技科、机关党委。

职  责:做好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应急力量。做好纪律和组织保障。

(二)建筑工程组

组  长:邓  杰

成  员:建筑业科、科技设计科、城建科、质监站、安监站、各基层所

职  责: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部署和指挥;决策重大抢救措施和处理方案;根据抢救工作需要,调集抢救力量,必要时请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医疗、救护、环卫、交通、公安、消防等有关单位支持;解决现场救援组在抢救中遇到的人、财、物、信息方面的困难;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发布宣传报道信息;监督、协调指挥部下设机构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房屋安全组

组  长:林森

成  员:危改办、苍南设计研究院、各基层所

职  责:负责协调、传达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并监督落实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收集、汇总房屋灾情信息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委托相关机构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危改办联合县设计研究院及属地基层站所成立住建局危房抢险应急队伍。组建一支危旧房屋安全应急救援队伍。

(四)物业小区组

组  长:陈德泽

成  员:物业指导服务中心、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基层所

职  责:领导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物业小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县政府、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物业小区安全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全县范围内物业小区安全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决定其他有关全县物业小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事项。

三、应急响应

(一)建筑工地

1.建筑工地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6小时内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书面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项目经理、安全员;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员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需要有关部门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经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将事故情况向县政府、市住建局报告。

4.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为了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拍照或录像,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接到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核实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位。

6.指挥部根据核实的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预案的,由办公室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单位,相关人员迅速到位,并尽最大努力迅速调集抢险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投入抢险行动。各成员单位要按本预案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和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在救援工作中要听从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协助应急、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7.发生事故的工程参建单位和项目部要立即停工,并按照要求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迅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全力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善保管有关物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二)房屋安全

1.在接到台风、暴雨、雷雨大风等橙色以上预警信号后,县危房应急办要指导乡镇随时准备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走村入户,提醒所在辖区所有危旧房住户认真做好应急防范工作。

(2)成立应急处置小分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实行24小时值班监控,发现险情应迅速处置。

(3)要及时劝导撤离可能出现险情的危房住户,并提供临时避灾点和临时生活用品。

2.危旧房屋出现明显的危险征兆时,要及时做好维修加固、人员撤离及拆除等工作,具体如下:

(1)乡镇要立即送达危房整改通知单,要求户主在规定期限内对危旧房屋进行维修加固。

(2)危旧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及住户生命财产安全、需要拆除的,要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使用,并予以拆除。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房住户,不配合并阻挠拆除工作的,为维护公共安全、避免次生灾害,相关单位可采取强制措施,停止供水、供电,并及时拆除危房。

(4)拆除危旧房屋时,公证机关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危房住户安全转移后,所在乡镇要对危房实施隔离和警戒,禁止人员进入。

3.当危旧房屋突发倒塌或局部坍塌等险情时,要迅速组织抢险救援等工作。

(1)当危旧房屋出现险情时,乡镇要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或拒绝推诿,延误抢险救援时机。

(2)房屋居住人、使用人应当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迅速报告所在乡镇,并在乡镇应急办和相关成员单位的指挥下迅速疏散。要对事故受困、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做好善后工作。

(3)对已发生险情并无保留价值的危险房屋,可在保障人身安全和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依法实施紧急拆除,各相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物业小区

1.先期处理

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物业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实施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快速修复、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程序

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报告。物业企业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属地政府、消防救援、住建基层所、物业指导中心等相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事故报告内容

①物业小区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②物业企业单位名称;

③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④事态控制情况;

⑤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①物业小区负责人的姓名及执业资格;

②事故原因分析;

③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④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县住建局基层所接到物业企业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小区组,并快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人员开展抢险救援活动。

物业小区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导、协调物业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人员现场处置响应

物业小区安全事故发生后,物业小区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到:

①物业小区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物业小区组到达现场前,物业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②县住建局基层所接到物业企业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及时组织人员配合、参与抢险救援活动。

③物业小区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将事故态势等有关情况向组长、副组长报告,指导、协调物业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工作。

④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恢复生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⑤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指挥和协调

①物业小区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分析事故的严重性,及时向应急救援工作组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由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决策,并宣布启动本预案。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②第一时间召开物业小区组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县住建局物业小区组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

③物业小区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应急工作,物业小区组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并收集汇总事故发生情况和各部门意见,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④物业小区组召开成员单位和专家工作组会议,根据事故和应急情况提出抢险、抢修等工作方案,组织工作组赴现场协助、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⑤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县住建局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发生事故中企业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