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45/2024-99722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综法发〔2024〕3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生活垃圾清运规范化,进一步推进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现将《苍南县垃圾分类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苍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1月1日
苍南县垃圾分类示范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宣传垃圾分类理念,推动公众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助力“无废城乡”建设,根据《苍南县“无废城乡”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3种类型的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着力探索出一套可复制的高效做法,以示范为引领,纵深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生活源垃圾分类投放,整合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装潢垃圾、有害垃圾的上门收集功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垃圾处理一件事”。做到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收运车辆规范运输,实现示范区域范围主干次道撤桶并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提质增效。
二、主要内容
按照“试点先行、高标建设”的思路,从封闭式小区、开放式小区、商业街区等三种不同类型区域选取具备代表性建设区域。
(一)封闭式小区。按照“不分不收”、“不分不运”原则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桶边督导”,封闭式小区设置1个集置点(临时接驳点),按照“以桶换桶”模式进行清运,集置点(临时接驳点)建设和垃圾分类成效与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挂钩,考核结果征询业务主管及属地乡镇意见。(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集团)
(二)开放式小区。原则上按照服务半径 150米、200-300 户为标准进行选点建设,选址设置在居民方便投放的区域,严禁设置在主次干道、安全(消防)通道等区域。(牵头单位:灵溪镇,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集团)
(三)商业街区。原则上实行全面撤桶,设置果壳箱,生活源垃圾实行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定点定时”上门收运、定时出桶+定时收桶、易腐垃圾实行“专车专线”上门收运。(牵头单位:灵溪镇,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投集团)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要求。1.撤桶并点。在已经撤桶运维成熟基础上,按照“通水、通电、通网络,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要求,高标准建设、提升一批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规模以居住户数核定,确保科学合理。2.桶边督导。垃圾分类投放点严格实行“干湿分离”分类投放模式,“桶边督导”人员由物业服务企业、县城投集团结合保洁人员确定专人负责。3.分类管理。践行“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点位管理模式,履行区域保洁、分类引导、桶边劝导、衔接收运等“多重职能”,借鉴“一袋式”回收“虎哥”模式,提供“一键呼叫、一小时上门、一袋子回收” 的服务。
(二)建设范围。1.物业小区:华鸿万府、仕华家园、
秀水锦园。2.开放式小区:山海小区、横阳一期三期、灵一小区。3.商业街区:同安路步行街、仁英路步行街、玉南二街步行街。
(三)建设时间。1.前期排摸(2024年9月30前)。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建设范围现有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确定垃圾分类投放点(再生资源回收)、集置点(临时接驳点)、果壳箱等设施设置数量及位置、清运专线等数据,形成“一点一方案”。2.入户宣传(2024年10月1日-2024年10月15日)。针对选址范围内群众进行“撤桶并点”“专线清运”等宣传并做好公示,加强与村居(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协调对接及业务培训,确保宣传全覆盖。入户宣传情况纳入共富委赛道考核。3.设施建设(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启动垃圾投放点和碳中和小屋建设,衔接“无废城乡”数字化智慧管理平台。4.撤桶并点(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30日)。根据宣传知晓率,依次逐步撤消主次干道的垃圾桶,其中商业街区在入户宣传基础上先行启动专线清运。5.以桶换桶(2024年11月15日-)。在示范点位范围内启动“以桶换桶”清运模式。6.桶边督导(2024年11月15日-2025年2月底)。强化桶边督导专人到岗率、撤桶并点完成率、垃圾分类覆盖效率和居民的满意率,以及撤除后桶点的管理和维护情况。7.功能整合(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2月底)。在生活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逐步整合可回收物、大件垃圾、装潢垃圾的上门收集功能,实现居民垃圾一站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