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39/2024-9967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苍城建〔2024〕35号 |
本办法认定的“保密违规行为”是保密自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非密存密”风险隐患,尚不构成犯罪和《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所述的违规情形。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密安全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结合保密自监管要求,特提出以下处置办法:
1.黄色提醒。首次经自监管发现保密违规行为,且未产生重大影响和后果的,由综合科记录违规行为,综合科负责人对违规人员进行约谈。相关情况上报县保密局。自费更换其违规硬盘;没收U盘等违规存储介质,并送市国家销毁中心销毁。
2.橙色警示。再次经自监管发现保密违规行为,且未产生重大影响和后果的,由综合科记录违规行为,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相关分管领导对违规人员进行约谈。相关情况上报县保密局。自费更换其违规硬盘;没收U盘等违规存储介质,并送市销毁中心销毁。
3.红色通报。两次以上经自监管发现保密违规行为,或者首次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和后果的,根据《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建议办法》予以处理,并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列入全员绩效考核个人扣分项、取消个人及所在科室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