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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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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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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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

苍南县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共开展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面积170.7万m2,新营造红树林种植面积93.37万m2,构建牡蛎礁修复区37.1万m2;开展砂砾滩修复长度4622m;开展海岸数字化生态保护管理平台建设1项;开展项目实施监测及效果评估工作1项。整个项目分为2项红树林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沿浦湾、赤溪湾)、5项砂砾滩整治修复工程(长沙、渔寮、雾城、王家山、大岙心村),以及海岸数字化生态保护管理平台建设和项目实施监测与效果评估

<20241125日>在苍南县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环评文件的公告》


详见环评报告。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64759127   传真:0577-64759127 

通讯地址: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