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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1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注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苍住建验字〔2024〕第0010号)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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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兴灵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灵溪镇老旧住宅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B-06地块建设工程于2024年4月17日持该项目的用地批复苍政地〔2021〕13号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720210005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30327202107160201)等资料向我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因该项目的用地批复苍政地〔2021〕13号于2024年5月30日被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撤销,项目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327202100052号)已于2024年8月16日申请注销,我局同时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327202107160201号)进行注销。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建设工程消防意见书进行注销,经我局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予以注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苍住建验字〔2024〕第0010号)。自公告之日起,该验收意见书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系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