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春不再“刺痛” 我县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

  •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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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今日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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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开展文身服务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禁止文身场所经营者继续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对自身行为甄别能力不足,对行为后果缺乏理性判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向未成年人文身说“不”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从事文身服务的相关经营单位,均要求签订《文明经营承诺书》《使用“温州身份码”涉未成年人第二批应用场景行业规范告知书》,督促店内明显位置张贴“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警示标语,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开展法制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责,加强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法规,通过多途径督促经营者提升职业道德,倡导诚信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对不符合规定的经营行为当场责令整改。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畅通举报渠道,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对社会大众发现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立即依法依规处置,形成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的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