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苍南县202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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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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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2024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决定对申请苍南县2024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统一安排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通过网报系统审核的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一)114日(星期上午9:00(半天)

(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体检地点

苍南县人民医院门诊二楼健康管理中心(灵溪镇玉苍路2288号)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由申请认定人员自理:幼儿园已婚209元;幼儿园未婚153元;中小学121元。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先到工作人员处签到、领取体检表,再缴费体检。

(二)体检无需空腹。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四)五官科视力检测,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须达到4.8以上,请根据自己的情况佩戴好眼镜。

(五)体检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指挥,服从管理。

(六)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统一交给前台相关工作人员。

 

 

附件:苍南县2024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苍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2024111


    附件:苍南县2024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