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9055/2024-99617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灵溪镇 |
生成日期 | 2024-11-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拟对苍南县2010年度计划第一批次建设 项目进行房屋征收工作,现向社会发布房地产估价机构报名信息。
一、委托评估项目概况:灵溪镇大浃头村275号房屋
二、 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符合的条件:
1、备案等级为三级及以上的;
2、 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
3、其他条件。
三、 报名需提供材料:
1、 报名申请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4、 非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 从事该工程评估工作的人员花名册(不少于5 名,其中需2 名估价师);
6.其他资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5 日 17 点。
五、报名地点: 灵溪镇玉苍路61号(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六 、 联 系 人 : 蔡笃驾 ; 联 系 电 话 :0577-64929802
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