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顾孟格、朱爱苏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灵溪镇康乐路9号, 证号为浙(2021)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688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顾孟格、朱爱苏
2024-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