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萍野坐落于灵溪镇天和家园35幢1603室的《苍国用(2015)第06974号/温房权证苍南字第00300654号》证书的作废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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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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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Z330327-20241023-0010881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苍国用(2015)第06974号/温房权证苍南字第00300654号

郑萍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30327001037GB00008W00000000

灵溪镇天和家园35幢1603室

 

公告单位: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