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 |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1月7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电话:0577-68885671 邮编:325800
附件: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