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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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申请人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名称

海域使用论证编制单位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1024日至2024117日,反映人以书面形式向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

电话:0577-68885671     邮编:325800

 

附件:苍南2#海上风电二期工程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