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局关于招募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和爱心商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22
  • 浏览次数:
  • 来源:县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 字体:[ ]

各相关商家:

为积极响应全省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行动,有效整合多方资源,惠及更多老年人,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打造“浙里康养”县域样板创建。根据《关于印发<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87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县民政局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和爱心商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白名单服务商:为全县“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 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

(二)爱心商家:商家根据经营范围,结合自身优势,为全县“爱心卡”持卡老年人,提供一定的服务优惠折扣或其他增值服务。

二、报名条件

申请入驻的“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和爱心商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依法登记。白名单服务商须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从事养老服务相关营业范围的社会组织,或在市监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市场主体;爱心商家须依法在市监部门登记注册。

(二)申报主体资质齐全。白名单服务商与爱心商家须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基础设施和设备,拥有独立的运营团队,能够提供完善的运营和售后服务,需在服务辖区范围内设有线下服务站点。

(三)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白名单服务商应当接受苍南县民政局和属地乡镇双重管理,提供服务清单内各项服务内容或优惠服务内容,其团队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苍南县民政局审核同意,不得擅自开展超出项目服务内容;爱心商家应保质保量、诚实守信。

(四)遵纪守法信用良好。白名单服务商与爱心商家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志愿服务,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县民政局对入围商家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现入围商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折扣优惠承诺、服务达不到相关要求等行为,则予以调整与清退。

三、申报材料

(一)白名单服务商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查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截图;

4.从事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种养老服务案例或相关中标通知书等合同或凭证。

5.根据申报类型分别对照《苍南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评分表》(附件2)提供相应资质及材料。

(二)爱心商家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申报方式

(一)商家申报。商家自愿申报,申请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白名单服务商全套材料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公章纸质版送至苍南县民政局,爱心商家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送至苍南县民政局(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9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遴选。县民政局会同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召开“爱心卡”服务平台专家遴选会,对提交申请的白名单服务商与爱心商家开展审核,择优确定首批入围名单。

(三)审核发布。对符合资格审查的爱心商家,综合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白名单商家,由民政局发布结果公告,经公示确认后,纳入全县“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爱心商家名录,开始服务。同时在整个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动态更新服务机构信息,随时可供公众查阅。发布征集结果公告,即视为签订框架协议,县民政局不再与商家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苍南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7-59882287,收件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68号二楼207室,联系人:骆佳玲

附件1:苍南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申请表.docx

附件2:苍南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白名单服务商评分表.docx

附件3:苍南县养老服务“爱心卡”爱心商家申请表.docx

苍南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