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浙农机发〔2024〕9号)文件精神,在农机具定点回收、解体报废和办理档案注销后,经机主申请和主管部门资料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举报电话:64782654(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队),如有异议,请公示期间向公示单位反映。
附件: 苍南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公示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