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智汇医谷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公示
《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智汇医谷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已委托苍南县设计研究院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审批程序要求,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
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心城乡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给以下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整理后,提供给设计单位作进一步完善。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8日(共30个工作日)
邮寄地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9(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邮政编码:325800
联系电话: 0577-64759238
公示内容如下:
一、修改背景
为切实提升中央商务区核心承载力、辐射力,计划补全核心圈东南角城市界面关系需求,对东单元智汇医谷街区功能进行优化,故为科学、合理地指导该街区的开发建设,特编制《苍南县中心城区东单元智汇医谷街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二、项目概况
(一)地块位置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东单元A-04-1等周边相邻地块,位于春水路以西,苍南大道以东,汤家垟河以北,灵龙大道以南,总用地面积15.81公顷。
(二)地块现状
1.地块现状
本规划范围内用地构成主要为水田、医疗卫生用地及现状道路等,地块内大部分用地已建设完成,目前剩医院的西北角用地及道路绿地尚未建设。
2.周边地块现状
东侧用地:主要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目前已有部分用地处于施工建设中。
南侧用地:为汤家垟河用地。
西侧用地:主要用地为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及公园绿地,其中商业用地为超高层所在;住宅用地为安澜园,为现状高层住宅安置小区;公园绿地为苍南大道两侧道路绿地。
北侧用地:主要用地为商业用地与城镇住宅用地,有人才科技大厦,城投大厦、两岸新天地高层住宅小区。
(三)周边交通
本规划周边现状道路有苍南大道、灵龙大道、春水路、惠达路,其中苍南大道和灵龙大道交通通达性强。惠达路已完成建设。春水路目前处于施工状态。
三、规划用地布局
本控规规划用地类别包含医疗卫生用地(用地代码0806)、商业用地(用地代码0901)及公园绿地(用地代码1401)等三类。
(一)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总面积13.12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82.99%,主要分布在A-03及A-04-2地块。
(二)商业用地
规划商业用地总面积0.68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4.30%,主要分布在A-04-1地块。
(三)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2.01公顷,占本次规划建设用地的12.71%,主要分布在A-01地块。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 用地分类代码 | 用地编码 | 用地分类名称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出入口方位 | 备注 |
A-01 | 1401 | G1 | 公园绿地 | 20054 | - | - | 65 | - | - | 开闭所 |
A-03 | 0806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15321 | - | - | - | - | - | 保留现状 |
A-04-1 | 0901/0902 | B1/B2 |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 6765 | 4.9 | 40 | 5 | 100 | W、N | |
A-04-2 | 0806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15894 | - | - | - | - | - | 保留现状 |
四、道路交通规划
由主干路、次干路两级道路组成。
1.主干路。为苍南大道、灵龙大道,其中苍南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78米,灵龙大道道路红线宽度为56米。
2.次干路。为春水路、绿波路及惠达路,其中春水路河绿波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4m;惠达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2m。
五、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一)给水工程规划
由县第三水厂供水,供水主要由沿苍南大道、灵龙大道上的DN1000供水主管接入,沿苍南大道、灵龙大道、惠达路、春水路布置DN200至DN400配供水干管,形成环状供水系统。
(二)污水工程规划
采用雨污分流制。
通过灵龙大道、春水路的污水干管进行收集,再汇入苍南大道上的污水主干管,最终进入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雨水工程规划
本规划区与南侧的汤家垟河相邻,雨水排放条件理想,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分散排放、就近排放周边河道。
(四)电力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及周边区域供电由110kv灵江变供电。
(五)通信工程规划
本规划范围内地块通信信号由城东电信模块接入。
(六)燃气规划
本规划区域天燃气使用接灵龙大道燃气市政管。
(七)环卫设施规划
本规划区内的城市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废弃物等垃圾,须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置。
六、综合防灾规划
(一)防洪规划
防洪能力达到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 20年一遇。
(二)防震规划
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进行抗震设防。可利用周边城市公园、滨水绿带、学校运动场设置应急避震场所。
(三)消防规划
消防给水管道与生活给水管道共享,道路上消火栓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当路宽大于或等于60米时,宜双侧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四)人防规划
新建居民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8%,其他民用建筑5%的比例配建防空地下室。
七、附图
1.区位示意图
2.用地现状图
3.规划衔接图
4.用地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
6.城市重点控制线图
7.平面定位及竖向规划图
8.给水工程规划图
9.排水工程规划图
10.电力电讯工程规划图
11.地块编号图
(注: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