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明实:
本机关在调查的关于罗明实是否符合无房户个人建房资格一事,经本机关审查,认为该户在个人无房户建房审批中存在欺骗、隐瞒、恶意分户现象,违背了农村个人拆建建房资格,本机关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温州日报登报向你送达了《行政撤销决定告知书》,同时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你本人在公告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为此,本机关作出关于撤销望里镇人民政府作出的《罗宏随等9户10间城中村改造用地的批复》中同意罗明实个人建房用地批复的决定(望政〔2024〕53号)。当事人如对本撤销决定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该行政行为六十日之内依法向望里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关于撤销望里镇人民政府作出的《罗宏随等9户10间城中村改造用地的批复》中同意罗明实个人建房用地批复(望政〔2024〕53号)
望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