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老厝边”矛盾调解室又成功调解了一件矛盾纠纷。今年1月新“入职”的“老城管人”王忠跑整理事件材料,以备后续工作之用。
“我理解商户的经营不易,特别是在面对市容整治时,可能会有一些误解和不满。但请相信,我们执法工作始终是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商户权益为出发点的。”去年刚刚退休的王忠跑虽已离开原有工作岗位,但仍心系城市管理,关注群众需求。
今年1月至今,在“老厝边”矛盾调解室时常可见王忠跑身影。数月来,他凭借丰厚的城市管理实践经验,在调解工作中总能迅速洞察症结所在,设身处地理解当事人的难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政策,化解矛盾。
谈起“老厝边”矛盾调解室,不少人对其名字感到好奇。原来,这个名字来源于本地方言的转译,是一种音译表达。
在灵溪镇本地,“老厝边”有着邻里街坊之意。古人有话,远亲不如近邻。这个矛盾调解室把矛盾调解定位到邻里街坊的闲谈、问候,这让本可能“针锋相对”的矛盾事件,柔化为邻里间的家常小事。
来到调解室现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张矛盾调解照片,有群众来访的,有现场洽谈的,有事后言谢的。
这一张张看似日常而又普通的照片,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推行“枫桥经验”实现基层善治的有力展现,其在法治轨道上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老厝边”调解室紧贴群众实际需求,设立专属调解室,聘请资深调解员,实现事前积极沟通、事中释疑解难、事后跟进回访,由被动转为主动,力求问题“未诉先办”,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除了新上任的调解员王忠跑,2023年1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溪中队特聘灵溪镇司法所潘志雄担任中队调解员。直击矛盾核心,运用法律条款为当事人理清权利义务,引导当事人以法律为准绳,理性地表达诉求,一直以来,潘志雄用他的法律专业素养和耐心细致工作态度,为群众解决不少矛盾纠纷。
据不完全统计,自“老厝边”调解室开办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累计处理了群众诉求31条,协助解决矛盾纠纷22起,矛盾纠纷解决率达到98.1%,群众认可度与满意度持续提高。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灵溪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会持续跟进人民矛盾调解,全力做好矛盾化解督办工作。充分发挥“老厝边”调解室功能,做好矛盾调解服务阵地前移同时,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