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用海公示

  • 发布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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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用海公示

浙苍海域公示〔202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关规定,拟对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41015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邮编:325000)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电话:0577-68885671 邮编:325800)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沿浦湾和赤溪湾海域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防护林种植

107.6388

6年

透水构筑物

37.1041

15年

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

119.4193

2年

附图:温州市(苍南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涉海部分)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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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