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民政局关于下拨2023年1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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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县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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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你乡(镇)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你乡(镇)2023年1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推送至我局财务系统直补到户。

附件:1.2023年12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列表

           2.2023年12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

 2023年12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及临时救助资金列表(2023.11.28-2023.12.29).xls

苍南县民政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