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5004/2024-90404
组配分类 扶贫项目管理 发布机构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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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1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68683701,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单位

实施

时间

建设内容与规模

绩效目标

预算总投资(万元)

拟补助(万元)

本次计划分配

资金来源

金额(万元)

1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产业发展

各乡镇

2024年

支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帮促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每村补助金额30万元。

村集体经济项目年预期收益率不低于5%

570

570

浙财农〔2023〕79号

570

2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巩固三保障成果

各乡镇

2024年

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每人每学年3000元。

预计资助低收入农户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1000人。

300

300

浙财农〔2023〕79号

300

3

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

就业项目

各乡镇

2024年

扶持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200个,每人每月补助1005元

扶持低收入农户就业200人,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240.8

240.8

浙财农〔2023〕79号

240.8


苍南县霞关镇库下村公共租赁房共同富裕项目

产业发展

霞关镇

2023年

建设包括公寓楼、停车场、餐厅等多种满足生活所需的公共租赁房,项目总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折合8.1亩),总建筑面积7977平方米

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37.2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6万元。

2940

1000

浙财农〔2023〕79号

100


矾山镇三合新村油茶仓储项目

产业发展

矾山镇

2023年

建设油茶仓储用房,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占地面积约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2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出租给第三方营运,每年预计租金约15万元。

210

100

浙财农〔2023〕79号

20


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民宿集群(一期)项目

产业发展

马站镇

2023年-2024年

本次申报项目为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民宿集群(一期)项目,通过流转农民闲置民房,拟修建民宿30间左右,总建筑面积约3750㎡,项目用地通过项目公司统一向草屿村进行流转,目前与农户已达成流转意向,流转租期20年,合同到期后享优先承租权。计划采用EPCO的模式进行招投标实施。

项目年收益约119万元,其中马站渔寮片相关村按股份分红年收入约91万元,50%的收入用于全镇低收入农户帮扶,重点用于助学,医疗等困难救助,预计每年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230户,户均增收2000元;剩余5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预计每村每年可增收经营性收入4.55万元。

2000

1000

浙财农〔2023〕79号

200


村级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各乡镇

2024年

补齐必要的乡村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厕等其他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

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帮促村、革命老区村小型公益类项目,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13.2

213.2

浙财农〔2023〕79号

213.2

合计










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