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4/2024-90404 | ||
组配分类 | 扶贫项目管理 | 发布机构 |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1〕19号)和《浙江省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至2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可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电话:68683701,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塘北东路75号),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单位 | 实施 时间 | 建设内容与规模 | 绩效目标 | 预算总投资(万元) | 拟补助(万元) | 本次计划分配 | |
资金来源 | 金额(万元) | |||||||||
1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 产业发展 | 各乡镇 | 2024年 | 支持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帮促村发展村集体经济,每村补助金额30万元。 | 村集体经济项目年预期收益率不低于5% | 570 | 570 | 浙财农〔2023〕79号 | 570 |
2 |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各乡镇 | 2024年 | 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每人每学年3000元。 | 预计资助低收入农户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补助1000人。 | 300 | 300 | 浙财农〔2023〕79号 | 300 |
3 | 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补贴 | 就业项目 | 各乡镇 | 2024年 | 扶持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200个,每人每月补助1005元 | 扶持低收入农户就业200人,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 | 240.8 | 240.8 | 浙财农〔2023〕79号 | 240.8 |
苍南县霞关镇库下村公共租赁房共同富裕项目 | 产业发展 | 霞关镇 | 2023年 | 建设包括公寓楼、停车场、餐厅等多种满足生活所需的公共租赁房,项目总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折合8.1亩),总建筑面积7977平方米 | 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37.2万元、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16万元。 | 2940 | 1000 | 浙财农〔2023〕79号 | 100 | |
矾山镇三合新村油茶仓储项目 | 产业发展 | 矾山镇 | 2023年 | 建设油茶仓储用房,建筑层数为3层,建筑占地面积约3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12平方米。 | 项目建成后出租给第三方营运,每年预计租金约15万元。 | 210 | 100 | 浙财农〔2023〕79号 | 20 | |
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民宿集群(一期)项目 | 产业发展 | 马站镇 | 2023年-2024年 | 本次申报项目为苍南县马站镇草屿村民宿集群(一期)项目,通过流转农民闲置民房,拟修建民宿30间左右,总建筑面积约3750㎡,项目用地通过项目公司统一向草屿村进行流转,目前与农户已达成流转意向,流转租期20年,合同到期后享优先承租权。计划采用EPCO的模式进行招投标实施。 | 项目年收益约119万元,其中马站渔寮片相关村按股份分红年收入约91万元,50%的收入用于全镇低收入农户帮扶,重点用于助学,医疗等困难救助,预计每年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230户,户均增收2000元;剩余50%,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预计每村每年可增收经营性收入4.55万元。 | 2000 | 1000 | 浙财农〔2023〕79号 | 200 | |
村级小型基础设施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各乡镇 | 2024年 | 补齐必要的乡村建设短板,包括水、电、路、网等必要的配套设施,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公厕等其他小型公益设施建设和管护。 | 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帮促村、革命老区村小型公益类项目,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213.2 | 213.2 | 浙财农〔2023〕79号 | 213.2 | |
合计 | 16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