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临时救助办法》和乡(镇)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间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乡(镇)2024年1月份临时救助资金(详见附件),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本次救助对象均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本次下拨的救助资金通过温州市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推送至我局财务系统直补到户。
附件:1.2024年1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及资金列表(表内人员均为“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2024年1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名单及资金列表(2023.12.30-2024.1.30).xls
苍南县民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