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渔镇小渔村场地、商铺租赁项目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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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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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1宗资产已于2024124日完成场地、商铺的公开招租,现将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承租人

年租金   (元/年)

租赁期限(年)

备注

1

大渔镇小渔村抛船湾围垦内振兴路122-16号边上足迹公园、沙滩卡丁车场地

温州一亩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500

1


2

抛船湾公厕2楼

温州一亩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


二、以上资产租赁价格为最终中标价。

三、经营权租赁期年:场地和商铺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场所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内,场地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需拆除的,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拆除工作,租金按照实际租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四、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9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反映。

业务监督联系电话:0577-59989915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577-59989907

      

特此公示!

 

   

 

 

 

 

 

 

 

 

 

 

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