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1宗资产已于2024年1月24日完成场地、商铺的公开招租,现将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租人 | 年租金 (元/年) | 租赁期限(年) | 备注 |
1 | 大渔镇小渔村抛船湾围垦内振兴路122-16号边上足迹公园、沙滩卡丁车场地 | 温州一亩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500 | 1 | |
2 | 抛船湾公厕2楼 | 温州一亩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1 |
二、以上资产租赁价格为最终中标价。
三、经营权租赁期一年:场地和商铺的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赁场所水电费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内,场地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需拆除的,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拆除工作,租金按照实际租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四、如有未尽事宜《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本租赁项目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29日),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反映。
业务监督联系电话:0577-59989915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577-59989907
特此公示!
苍南海之恋渔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