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华正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灵溪镇水门村等, 证号为1-2009-01-3806/00163460、00163453、00163440、00163458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华正塑料集团有限公司
2024-01-23